朝阳保险: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2015年3月17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业务。

若理赔服务责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更,以及理赔(给付)程序和所需材料发生调整,各保险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会及相关保监局报备,并及时对外公布。

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农业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合法权益。

两个加强: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两个遏制: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因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离职或者其他原因需回收执业证书的,除及时回收执业证书外,还应在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注销执业登记。

信访事项应当有被信访人、投诉事实及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受理漫无目的信访投诉。为使您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请您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规定,向该信访事项的主管单位提出。

农业保险条例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是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保险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详细解释 农业保险的定义与目的:农业保险是一种为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疫病等风险导致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

2、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例中所指的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3、条例定义了农业保险,即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提供赔偿。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合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组织。国家支持多样化的农业保险发展,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健全,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农业保险条例赔偿标准

1、农业保险赔偿标准: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70%时,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具体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对于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2、明确答案:农业保险理赔标准主要包括保险金额、赔偿处理以及赔付标准。 保险金额:农业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农作物或养殖动物的种类、数量以及地区差异来确定的。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重要依据,理赔金额一般不超过保险金额。

3、这意味着,若农民种植一亩小麦,并支付15元的保费,他们只需自付3元。若发生灾害,保险公司将按每亩375元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鉴于中国各地农业发展和风险差异,农业保险的品种、范围、保费和赔偿金额在各省份之间存在差异。

4、农业保险合同中会规定起赔点,也就是损失率达到标准后保险公司才会承担理赔责任,正常情况下起赔点为30%。农业保险的赔偿金额为:赔偿金额=农作物生长期的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损失率在30%以上70%以下,则按计算公式计算损失。法律依据 《农业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5、根据《国家农业保险赔偿标准》,以山东为例,山东于2015年调整了小麦、玉米、棉花保险费率,从每亩10元到15元,从每亩320元到375元;玉米保费从每亩10元到15元,从300元到350元;棉花保费从每亩18元到30元,保险金额从每亩450元增加到500元。

农业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 明确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条例》是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保险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规。

条例定义了农业保险,即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等导致的财产损失提供赔偿。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合法设立的农业互助保险组织。国家支持多样化的农业保险发展,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健全,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农业保险条例》是为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定。由国务院于2012年11月12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